民進黨 - 日誌用相簿

民進黨 - 日誌用相簿

 作者.吳若彤

陳建仁前副總統應該是記錯了,他的父親陳新安,是在1948年4月才擔任官派旗山鎮鎮長,當到1951年6月,上任當時二二八事件早已過去一年多了,陳儀也離開了台灣。
不過有一件事應該是沒有記錯,就是他的父親和軍方長官的情誼。
早在抗戰時,陳新安就擔任軍事委員會的情報員,在戰後的第一時間,1946年5月,就榮獲陸海空軍甲種獎章,後來還擔任軍友社理事,長期為軍人之友。
陳建仁其家族的發跡史,其實本身就是打臉二二八事件現有理論的最佳典範。
學者陳翠蓮所建構的理論,認為國民政府接收台灣之後,追究台灣人民的政治忠誠,以漢奸罪追訴原為日人的無辜台灣人,並迫害參加前皇民奉公會的人士,剝奪他們參與公職的權利。
陳家其實就是日本時代的國語家庭出身、又被陳儀政府重用的例子。
二二八時期的陳新安,其實不是什麼鎮長,他擔任的是高雄縣政府的戶政課課長,有意思的是,他當年是以「日本時代擔任相當委任職十年」的資格任職敘薪的。
咦?日本總督府的公務員資格可以直接兌換中華民國的公務員資格?
是的,當年的陳儀政府不但沒有排擠日本時代在總督府任職的人,反而加以重用。
不但任用,而且全部無條件升官,委任滿三年的就給薦任資格,約聘滿三年就給委任資格,連民間的各式組合、公醫,只要滿三年都可以直接採認為委任資格。
像陳新安,就是委任資格直接升等薦任資格,擔任了高雄縣政府的薦任課長。
資料上看起來,至少對陳新安來說,威權時代可是一點都不恐怖。
二二八事件之後,陳新安的仕途是扶搖直上,1946年還是薦任底,到了1951年擔任農林廳專員時,已是薦任幾乎封頂,1954年6月又在同額競選下當選民選第二屆的高雄縣長,三年後,1957年6月卸任。
在卸任前,扯上了陳新安鮑家駒霸佔百甲魚塭案,被監察院懲處,但還是繼續擔任省糧食局台南事務所的所長,後失利於澄清湖水廠廠長爭奪戰,才轉而經營煤礦公司。
陳建仁前副總統是在參加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社會對話展」,做出報導中的演講,他並提到「二二八事件發生時,當時他家在高雄,國民政府派來的軍隊開始殺人時,大家都躲在日式的房子裡,擔心被抓走」。
在此也要提醒陳前副總統與促轉會,當年日本人離開之後,許多的日式房屋其實是外省公務員及其眷屬在住的,
二二八事件當時躲在日式屋子裡躲避台灣人殺害的,恰恰是外省人。
既然是社會對話,就不該淪為自說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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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蒙各方先進善意提醒,以下將文中所提事項的資料來源列出,歡迎查證。
*陳公在政府單位的履歷資料:
「胡炘呈蔣中正關於高雄澄清湖水廠廠長懸缺黃杰擬請賜准由陳新安調任」,〈政務—美國駐華外交軍事人士對蔣經國的觀察等〉,《蔣經國總統文物》,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5-010201-00035-009
內有各時期履歷、敘獎資料等
*陳公以日本時代資歷於長官公署時期任官資料
「高雄縣政府民政局戶政課課長張明色因病請辭及派陳新安接充案」(1946年06月20日),〈高雄縣人員任免〉,《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303231135016。
*魚塭案剪報出處:
「高雄前縣長陳新安魚塭案」(1960年04月22日),〈剪貼公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301200022013。
「高雄縣前縣長陳新安放領海埔新生地案」(1960年06月17日),〈剪貼公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30120002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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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記:
關於陳儀讓台灣人無條件升官的部分,有興趣查證的,請參照
「邊遠省份公務員任用資格暫行條例請准用案」(1946年01月08日),〈臺灣省公務員任用資格適用條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307230007001。
如果大家還想聽,我們就繼續聊老台灣的故事。
首先更正一個錯誤,上一篇講前副總統陳建仁尊翁陳新安,說陳公是軍友社的理事,但實際上,他應該是.......理事長,抱歉把他降級了,感謝網友指正。
資料上他一共受到軍方褒獎三次,大陳島撤退軍民的後續安置也與他有些關係,在情在理,這還是一個對某些外省人有一份恩情的人物。
面對這樣的一個人,我特別願意站在他的立場來看待他的故事,我也邀請大家一起這麼做。
像我就很不了解自己的爸爸。
他怎麼想?他為什麼那麼做?我也不是很清楚,父子之間往往如此,我相信陳前副總統或許也一樣。
報載陳前副總統說他爸爸1945年擔任官派鎮長,遇到軍人拿槍進來強占鎮辦公室,雙方對峙的往事,並以此說明威權時代有多恐怖。
我們難道不好奇,如果軍人在父親眼中真的這麼可怕,要怎麼解釋他和軍方的關係如此之好?難道是懾於軍人的淫威?
其實不是的。
就讓我們還原一下陳前副總統描述的那個對峙現場。
1945年,陳新安並不是鎮長,這我們前面說過了,那他當時是擔任什麼職位呢?
他其實是接管委員。
很意外吧?因為現在鋪天蓋地的宣傳,要你相信外省接管大員來到台灣強占日產、一個一個發大財,實際上,由於當時人力不足,無論是機關或是日產,接管工作大部分都是台灣人自己在做的。
所謂的強占日產,主要是發生在日本投降後、光復前的兩個月無政府狀態,這時候陳儀他們都還沒來。
對這段有興趣的,可參考拙文〈誰偷了台灣的日產〉。
由於接管的事權並沒有統一,往往出現各路人馬都聲稱自己有權接管的狀況,地方政府和軍方之間因為接管工作發生衝突的,比比皆是,特別是基隆與高雄。
換句話說,陳新安所遇到的,應該就是雙方在爭奪接管權的狀況。
報載當時在旗山負責接管的軍方單位是國軍151師,帶隊的是甄朝傑少校,如確有此事,或許與他有關。
軍人也許很兇,但其實地方政府、地方豪強也絕對不是省油的燈。
別的不說,光是與旗山美濃一水之隔的屏東高樹,兩邊為了爭奪灌溉用水,從日本時代就一路械鬥直到總督府垮台,死傷甚多,如今好像也沒人對之有什麼恐怖回憶。
1946年3月17日,旗山出了大事。
此時的旗山還是旗山區,區長突然被收押。
這位區長叫陳耀模,是個廣東人,稍早國民黨秘書長吳鐵城向陳儀關說,希望陳儀能給陳耀模一個縣,陳儀拒絕,但還是將人交給了高雄縣長謝東閔,謝將他安插到了旗山當官派區長。
正式上任才一個月左右,謝東閔就告發了此人的違法行為,法院最終給了他十年徒刑。
他做了什麼?他被控到處向日本人勒索錢財。
那這是一個外省人在台灣作威作福的故事囉?還真就不是。如果作威作福,怎麼被害人都是日本人?
這個案件,其實是戰後人民對蔣中正「以德報怨」、「不以日本人民為敵」以及陳儀在台一系列親日政策的大反撲。
為了理解這個案件的背景,我們需要重建當時的社會氛圍。
幾乎是同一時間,當時仍在台灣的前日本特高警察仲井清一被行刑式謀殺,沒多久,另一名前日本警察也遭謀殺,這兩人都跟戰時發生在台灣南部的「高雄州特高事件」有關,這個事件大致上就是戰爭時期        台灣人被日本政府控以叛國罪的一系列案件,其中不乏被冤枉者,除了大家所熟知的「東港事件」之外,在旗山也發生過。
這些人在獄中受到慘無人道的待遇,乘飛機、落下傘、黑犬咬、斷伙食、折牙齒、拔指甲、捏肚油、燒陰毛。
有活到戰後被陳儀政府釋放的,就聯合起來,組織復仇會。
相關特高警察遭私刑報復,實際上正是由於陳儀政府對幫這些人討公道一事態度消極,最後甚至將相關日人直接遣送出境,以躲避台灣人的報復與司法追訴。
除了要求將日本警察正法之外,民間也要求政府沒收這些人的財產,作為被害人補償,報紙上還算給政府看,這些人因為炮製冤獄,受有日本政府多少獎金、家裡財產多少、生活多麼豪奢云云。
同樣的事情其實各地都有,學生當然最衝動,有台灣學生直接把自己日本人同學抓起來扭送警察的,臺大學生還自行舉辦解散儀式     不准日本學生繼續上課,大人就比較務實了,以舉發惡行為要脅勒索的,直接衝進日本人住的地方,指著人家的鼻子就要他們為帝國造的孽負責賠償的、乃至什麼也不說直接霸佔財產的也都有。
遣返日本人的時候,像電影《海角七號》那樣離情依依的送別場景,你把鏡頭拉遠,從居留地到港口的途中,台人沿途阻難、報復的狀況其實更多,當時陳儀只能加派軍警,全程護送,當然,也有去保護的軍警私下找日本人麻煩的,當年就是這麼一個氛圍。
相關案件最轟動的,要算是基隆區的區長裘伯紀幹下的。
由於當時政府財務困難,公教人員多有欠薪的狀況,日本人遣返在即,如果不發薪等他們遣返後就不可能補發了,陳儀於是就幹了一件我們現在看起來或許窩心,但當時台灣人看了喪盡天良的事情,他打算把有限的預算先發給馬上要走的日本人,台灣人的部分則繼續拖欠,輿論一片譁然。
這時候天上降下救世主,裘區長為廣大的基隆人民群眾找到了錢,政府不發,我區長來發,當時基隆領到錢的學校教職員,還聯名登報感謝這位裘菩薩,只是沒過多久一樣也曝光了,其實他就是剋扣了本來要發給日本人的錢,轉而發給台灣同胞。
大家有沒有覺得上面用詞怪怪的,沒錯,這名裘伯紀,真名其實叫裘振綱。
此人大有來頭,因為他的媽媽是辛亥革命元勳尹維峻,包括裘自己和他的妹妹,都是忠實的共產黨員。
妹妹化名「左克」,就是「左派布爾什維克」,1941年跟日軍游擊戰死於河北,才21歲。
潛伏在台灣的裘,或許一部分也基於不滿陳儀犧牲同胞、護著日本平民的作派,但一部分也是拿這筆錢在基隆建立了自己的武裝力量,但事情搞太大,很快就東窗事發,他在通緝之下成功逃回了上海。
當時台灣社會就是這樣,鋪天蓋地的反日氛圍,政府既然不做,那些代替大家去欺負日本人的,根本是正義之士、是受到輿論吹捧的英雄。
而隨著日本人漸次遣返,這個壓力就慢慢地壓到了另一群人身上,那就是日本時代的附日份子。
具體來說,就是像陳前副總統的陳家這樣背景的人,為了活下去,有人忙著恢復漢姓,有人則隱姓埋名度日。
說到這裡,我們已經足以同理當年這些人的處境,也完全能夠了解,為什麼他們會整個站隊到陳儀這一邊來,那是因為在當時的時空環境下,陳儀的長官公署真的是唯一一支願意保護他們的力量,若非如此,他們在戰後的亂局中,無論財產或基本的人身安全都不能保。
而陳儀的權力基礎一鬆動,他們當然也就陷入危險當中。
從這個脈絡,我們就可以理解二二八事件中像是吳鴻麒、林旭屏、陳朝輝這些死亡案件,他們的共通點,就是都是日本時代就被日本人重用,又在長官公署時代被陳儀重用。
如果不是上面我們所重建的時代氛圍,大家就會看不懂像是吳鴻麒這樣的例子,他的家族日後還在國民黨發展得有聲有色。
雖然吳鴻麒被殺一案一直沒有破案,大家也異口同聲是國民黨幹的,但我想在吳家的內心深處,他們是知道真正要他們的命的人到底是什麼來歷的,這些菁英可不是笨蛋。
同樣的邏輯也可以用在稍晚發生的葉廷珪案,有機會我們再說。
《上報》在報導促轉會邀請陳前副總統演講時,刊載了一張陳和促轉會主委楊翠的合照,兩人笑容可掬,我看了心裡暖呼呼的,如果我們對那段歷史稍有認知的話,就能知道雙方的先人在當時可是水火不容的。
幾天之前,促轉會也發布消息,正式撤銷凃光明在二二八事件中因為涉嫌行刺要塞司令彭孟緝的有罪判決及刑罰宣告。這位凃光明,當年也是日產的接收委員,一般認為就是下手殺害前日本特高仲井清一之人。不禁令人深思,如果當年的二二八事件,真的讓這些在日本時代大受迫害的激進左派與武裝台共取得政權,如今陳楊雙方的後人,是否還能開開心心攜手共事?
陳前副總統的政治立場無論為何,我們都祝福與尊重,他說「有真相才可能有真誠的懺悔、寬恕與和解」我想更是無人有異議。只是他對二二八事件的見解,如外省人壟斷所有權位、官員貪污,以及對所謂威權時代有多恐怖的理解,不但無視於其父親國語都聽不懂仍然受到重用並連年高升的事實,也辜負了其父親當年與國民黨、與軍方,曾經相濡以沫的情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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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感謝網友先進指正,查軍友社歷屆理事長名單,並無陳新安先生。本文係採信陳新安先生自書之履歷,也不排除是各地分社的可能,關於此點,容後繼續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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