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合爭訟 妄逐朋黨】

『鬥合爭訟』就是唆使他人爭鬥,促成別人的訴訟、打官司。

《朱子治家格言》裡面有一句話講,「居家戒爭訟,訟則終凶」一切做還債想 『妄逐朋黨』,就是任意追隨朋黨,結黨營私。在一個團體裡面,如果有人樹立黨派,爭取權勢,甚至爭寵爭權、打壓對方,這些一定會把社區破壞。我們看到歷朝歷代凡是有這種情況發生,都是社區的不幸,住戶的不幸.

出現這種「妄逐朋黨」的現象,搞分裂、搞小團體,這一定會破壞正法,有這樣的一種人我是非的心,在這團體裡已經造成分裂的磁場,這個就已經在做滅法的工作了.

遇到正法,要發起這種殷重稀有的心。

悔過得生願.(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作事謀始」,正是杜絕爭訟的根本之道.訴訟應該具備的首要智慧是要以誠心誠意為先。

訟,爭也,言之於公也。」的說法相同,蓋取言於公堂(法庭)之義,就是俗稱的「打官司」。序卦雖然說:「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

但是訟卦的重心不在勸訟,並非教人爭訟之道,而是誡人止訟不爭。整個訟卦言吉者四,

言凶者一,利與不利者也各一,曰吉曰利,實非勸訟,一切都在止訟。大象示吾人「作事謀始」,正是杜絕爭訟的根本之道.

爭以手,訟以言。訟除了必須在法的「公平性」、「辨識性」、「除暴性」三者皆備的條件下斟酌,最好也能從智慧的角度來考量,其事不當爭而爭、其勢不當爭而爭、其功不當爭而爭、其理不當爭而爭、其位不當爭而爭,皆非善處訟道之人。

即使爭正義公理,也應識時以爭,在進退存亡之間作最好的琢磨與盤算,訟不輕啟,出必得之而後可,斯乃處訟之大睿大智者。

所以,「一般」的爭訟之事,纏訟到最後,往往敗訴也好,勝訴也罷,都輸!

「作事謀始」、「訟不可成」的意義特別深遠。

然而人生遇到是非曲折而不得要領時,是不是就隱忍不發,聽任為非作歹者枉法犯紀、恃強凌弱、逍遙法外呢?訟卦之理並非示人不爭不訟,而是強調訴訟要有訴訟的情勢,不可為訟而訟,健訟而爭,雖勝終凶。

所以,聖人,誡人「作事慎始」,凡事豫則立,考慮周到才不會引起不必要的爭執。

起步不慎,一失足則訟禍生焉,能慎始而誠終,自然不至於訟。 人生無常,訟雖不可取,若有不得不訟的處境,擊鼓鳴冤也好、據理以爭也好、為義而訟也好、存心興訟也好,要先問一問自己,有沒有具備下列幾個進行訴訟之前的有利條件:

第一,「有孚」–訟是不是出之於誠心;

第二,「窒」–有沒有控制好自己的忿怒和管理好自己的惡欲;

第三,「惕」–有沒有懷抱著戒慎恐懼的心去爭道理;

第四,「中」–按鈴申告有沒有合乎中道、恰當合宜。

訟貴無訟,曲直能獲得伸張,是非能得到清白,善不善能得以辨明,則當止訟息訟,才是處訟之時的康莊大道,若一味好訟、勸訟、善訟、纏訟,訟終凶。

為何我們花三個月時間調查管委會,以磁磚掉落會砸死人的理由恐嚇住戶,花費百萬去做修繕外牆工程,而這又跟我有何關聯?我一直沒對外說明,起因是鄰居婆婆媽媽們議論紛紛跟我說此事,以往一向跟主委交情不錯,故我率先跟主委反應,開工事前應公告周知,因為是眾人的事,豈知主委反目相向,聯合社區總幹事(他是領薪水的天廈物管公司)在社區大廳以其官威公開嗆要告我,瞬間我仿佛是活在一個惡勢力橫行霸道的世界,我思考著,社區是應當給予規矩不敢欠繳管理費的住戶們一個安心而免於恐懼的環境不是嗎?

若不徹頭徹尾改變一下管委會醜陋的積習。豈能長治久安?

從此一頭埋在內政部出的【公寓大廈管理細則】的法規裡,抽絲剝繭,廢寢忘食。

找出管委會的種種瑕疵與弊端。在此同時,私事要處理房客搬遷事宜,公事聯合芳鄰展開揭發管委會的黑箱作業,可以說水深火熱,躦研的功課可說夙夜匪懈。

後來芳鄰問律師,問前輩,投訴主管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答案都是要追回公義必得要循司法途徑。

後來管委會受到壓力,屢次接到工務局關切電話與鄰居抗議,終於在施工十天後宣告停工。並且公告所有費用要社區負擔。於法不合的事一毛錢社區都不必出。但是管委會代表社區自己找來包承作也逕自付部份費用,住戶若事後追討必走上法庭一途。所以曾糾結在這個訴訟議題裡,很長一段時間。至少我們社區沒有損失到百萬。我要求管委會若要避免訴訟只有公開書面道歉,住戶可以諒解,這件事經過我們披露論壇後,這個月,物管公司的總幹事辭職了。

聊表公義的彰顯。

我認為人

可以沒有高學歷,但不能沒有知識

 

可以沒有金錢,但不能沒有自尊

 

可以沒有力氣,但不能沒有善良

 

可以沒有權威,但不能沒有道德修養

 

平常我寡言,每一句話都要有用,有重量

 

在論壇。我喜怒不形於色,大事淡然。

 

大量學習,將一切信息轉化為自己的能量。講話沒有任何的慌張

 

這就是小蝦米戰勝大鯨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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