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城市賈沙米爾人工湖 Gadi Sagar - 【2016。勇闖印度】金城賈沙米爾堡。粉紅城捷浦爾

去年6月進駐的女同學3月底提出他有急事要搬離台北,租期剩下3個月他已經找到朋友頂替,陳同學在這期間跟我相處算關係良好,是我爽快搭應的因素。

這次會答應是我跟前房客(陳同學來交替的是張小姐)基本相處印象很好,她去年跟媽媽來簽約時帶14個月現金,她媽說不知怎樣電匯,很老實讓我印象深刻,而且她不要我原先床組讓我全丟掉,她自己換床與沙發並答應退租時全部留下給我,所以3月她提出時我才會答應,她人不錯交往的也應該不差,我這樣想。 後來才知道他們兩並不是熟人。

不過我要求他朋友進駐前要先來見面並另外簽約,本來他以為就從4月換人住就好。
並且新房客要報稅領補助金。我就說那就請另外找其他房東。
我說我知道你要省下被收的違約金不打緊,大家好聚好散不互相為難就好。但不能連正常手續都要省。
後來就另外約3月底三個人見面重簽約不報告補助,新進來的張小姐沒多久就說房東太太能否換一張電腦椅子?目前這個無法調整高度。他太矮。我只能回她:盡量找看看,若沒找到他就自己想辦法吧。這樣時間就拖延過去了。如果房東輕易答應任何小事又做不到會變成房東的錯,後續會有更多事情來找你。房東會忙不完。這是過去經驗被教訓出來的總結。
上周他又重新提出同樣問題。我就直接說找不到。建議他可以去網路自己買張便宜的二手也行。
接著又說住了一個多月蠻喜歡。希望可以續簽一年。
我的條件是續約可以,不過租金不會跟前房客同樣,會小調漲500。並且無法提供報領補助。接著他又說。那月底要來續約時麻煩房東太太把在陽台閒置不用的垃圾桶鞋櫃等打包帶走。還說你可以找兒子來處理。
我說我不住在附近,又沒開車但凡一項小家具我都得請人幫忙,很麻煩
何況我兒子要上班也沒跟我一起住,子女對父母也不是隨叫隨到的,何況是他人?房東要做到像保母那樣 肯定很難。
建議他在倒垃圾時順便丟掉就好。每周最少它們也要倒一二次垃圾吧?
出社會在外租屋的意義不就是要學習獨立處理自己的事嗎? 至此他才說要自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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