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公共論壇筆戰100天。殫精竭慮的戰果豐碩。 

  我們阻止管委會惹事生非,擋下一筆不當開銷,省96萬的烏龍案件。為何什麼報酬都沒有要一頭哉下去呢?這是跟我雞婆個性有關。跟我的正義感有關。

少有人知道偶是個低调、内敛、谦卑、務實。永遠保持危機意識的人

這種雍容倜黨的生活和氣度,在紧张窄逼的社會裡是養不成的。

養育它们,除了文詠的傳承滋養,更需要有退讓 腾挪 轉身的空间。所以宋太祖才會说:"不须多言,江南有何罪,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侧,豈容他人酣睡?"後来這句文氣的表述,又被更容易為大眾接受的表達"落後就要挨打"取代。

常見有人當幾年約聘老師,寫寫網誌出國拍   照片只要自費出書,就號稱自己是作家,要不要被引领和掌握舆論風向。那是個人自由,要看看自己是否有理性的頭腦,開放的胸襟?

這麼不靠谱的事也不過過腦子就當成重大榮耀在吹噓。

愛以集體的名義自大與亢奮,其潜在的心理是,這樣可以把自己也弄得好像很厲害似的。大凡聚眾滋事時,多具這種心理。他们舉動,看似猛烈,其實却很卑怯..

“勝了,我是一群中的人,自然也勝了了;若败了時,一群中有許多人,未必是我吃虧。

 

”社區層級的草根民主,還未曾涉及到台灣目前連立法院的議事品質,多有為人詬病之處​。社區層級的自治,本來就還有很多可以提升的空間, 說穿了,投票制度只是政治結果形式上合法性的來源,真正的運作是在之前的溝通。只是大型選舉的溝通,有公開競選,委員會中的小選舉,便往往只靠檯面下的拉票固樁。 只是我做為一個新人,還來不及成為一個樁。

鑒於很多鄉親所關心,樓主所指管委會重大修繕案的後續發展,終於在12/30收到會議記錄。

12/10 區權會 重大修繕案決議案,出席人數是142

1.全面停工33票,全面修繕86票。

2.經投票表決`本案不通過全面停工

3.決議於臨時動議中另行表決進行修繕的方式及是否同意尋求公證第三者進行社區外牆及結構鑑定。

再來穿插個臨時動議一二三 :

社區外牆修繕是否找公正第三方鑑定? 同意97票反對1票

臨時動議二:此次外牆修繕是否成立監督小組? 同意82不同意8 .

結論:經投票表決,修繕案雖未通過同意門檻人數但為求修繕之完整,同意委派八位住戶成立公開透明之監督小組。

管委會效率驚人,提出會議記錄的同時,公告欄也報告了二件事:

1,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已通過社區外牆修繕工程。

2,社區外圍人行道鐵皮棚架 (11/17原包商搭設) 交管委會決議 決議如下:新舊管委會一致同意鐵皮棚架繼續搭設。由新管委會尋找廠商比價後決定向原搭設廠商續租,月租90000元。

看到這裡不知大家看得清楚否,到底此議案通過?或是不通過?

因為一下說 【未通過同意門檻人數】,一下又說【已通過】,矛盾的文字同時出自同一個管委會的記錄裡。

: 12/23 棚架租期到了要續租。廠商不知道怎麼回事,趾高氣揚就說鐵皮續租一個月90,000 完全不可以殺價,不同意馬上拆走,大家怕死了,不得不同意。我反對沒用,因為監督人王林谷說人命無價

所以就,後來不是保賀架設的,包給社區中元普渡廠商。我知道有問題,但是我們皆沒有辦法,因為重新設一定比較貴。拆掉後,下次施工還要安裝,所以就沒有辦法。

星期二結論說要續租,星期四廠商沒得商量要價90,000。我們沒有其他選擇

12/24 管委已公告停工是沒有立即危險所有合約無效了還談什麼續租?

.以為妥協退卻可以換得他人的尊重,我覺得不可能 什麼說情?這會讓xx大變成笑柄 上星期急著要告只是拿來跟對手交換的籌碼嗎?後來她們要你不要告,所以才讓出主委位子。提告要回管委給包商的錢,因為沒經區權就花出去不該由住戶負擔,是一開始的目標,是幫社區看緊荷包也幫你自己,因為你想當主委才能調查!如今你當上位置,討不討回花出去的錢對你不重要了!這只能說,一開始我們理念就不同,

 

最後分享余華在《在細雨中呼喊》中的一段話:

我不再裝模作樣地擁有很多朋友

而是回到了孤單之中

以真正的我開始了獨自的生活

有時我也會因為寂寞而難以忍受空虛的折磨

但我寧願以這樣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自尊

也不願以恥辱為代價去換取那種表面的朋友

願你不會再為不適合你的群

浪費生命

你努力合群的身影,讓人心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23/1018748/

 

http://tony070453.pixnet.net/blog/post/44328142-%E8%AA%8D%E8%AD%98%E7%A4%BE%E5%8D%80%E5%90%84%E7%B4%9A%E6%9C%83%E8%AD%B0

http://obo1on1.pixnet.net/blog/post/17069637-%E9%80%99%E4%B8%8D%E6%98%AF%E7%AB%A5%E8%A9%B1%E6%95%85%E4%BA%8B%EF%BC%8C%E7%A0%B4%E8%A7%A3%E7%AE%A1%E7%90%86%E5%A7%94%E5%93%A1%E6%9C%83%E8%B2%AA%E6%B1%A1%E7%9A%84%E6%89%8B%E6%B3%95

http://ir.lib.ksu.edu.tw/dspace/bitstream/987654321/825/1/%E5%B0%88%E9%A1%8C%E8%A3%BD%E4%BD%9C.pdf

 

 http://www.acc.scu.edu.tw/sjoa/file/V002S-2.pdf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房奴生活30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