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出租文時我想對大多數看網路找房子的朋友說句真心話:渡假是看裝潢,而居家過日子則要看地理與順風順水,這就不是光看網路裝潢美氣氛佳卻連啥形狀大小都看不出來的照片做選擇。

懶得親自現場查看永遠也找不到好房子。找到了也是問題重重。

房屋租賃契約書終極版啟用      (以下版權來自包租公包租婆社團 )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連帶保證人:                   (以下簡稱丙方)

茲因房屋租賃事件,經雙方協議訂立房屋租賃契約,並約定條款如下:

第壹條﹕房屋所在地及使用範圍﹕    使用範圍: 新北市  段  街  巷  弄  號  樓  套房 一間

第貳條:租賃期限 自 民國 年 月 日 至 民國 年  月  日止,計   月。

第參條:租金與擔保金

一、租金每個月新台幣 元整﹐乙方應於每月   日以前繳納。 每次應繳納 壹 個月份,並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繳。

二、擔保金新台幣     元整

(一) 交付:乙方應於本租賃契約成立同時交付甲方。

(二) 反還:甲方應於本租賃契約終止或期限屆滿,乙方騰空並交還房屋時,扣除因乙方使用所必須繳納之費用後,無息返還。

第肆條:使用租賃標的物之限制

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全部或一部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二、乙方於本租賃契約終止或租任期滿,應將房屋恢復原狀騰空遷讓交還,乙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且不得向甲方請求遷移費或任何費用

三、房屋之使用應依法為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如:汽油、毒品….等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四、房屋有裝潢或修繕之必要時,乙方應取得甲方之同意使得為之,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結構安全,並不得違反建築法令。

五、乙方應遵守租賃標的物之住戶規約

第伍條:危險負擔

一、因乙方之故意、過失至房屋有任何毀損滅失時,由乙方負責修繕或損害賠償之責。

二、凡因非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至房屋有毀損時,甲方應負責修繕。如修繕不能或修善後不合使用目的時,乙方得終止本租賃契約。

三、乙方如有積欠租金或房屋之不當使用應負賠償責任時, 該積欠租金及損害額,甲方得由擔保金優先扣抵之。

第陸條:相關約定事項

一、房屋稅由甲方負擔,電費,因使用必須繳納之費用,責由乙方自行負擔。  電費一度5-5.5元

二、賃契約期限屆滿或終止時,乙方願依約將未付之費用,向甲方結清或由甲方在擔保金內優先扣除。

三、乙方遷出時或租賃期限屆滿後,如遺留家具、雜物不搬出時,視作放棄,同意由甲方自行處理,乙方不得異議。若因此所生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依前款處理

四、本租賃契約租賃如期限未滿,一方擬解約時,需得他方之同意。若乙方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   甲方 壹 個月租金。如甲方擬提前收回房屋,亦應賠償乙方 壹 個月租金之損害。

五、租賃期限內,如另有收益產生時,其收益權利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異議。

六、甲方不擬續出租本約標的物時,應於租任期滿 十 日前,以存證信函通知乙方,否則視為同意以原租賃契約條件內容續租之表示。

七、本租賃套房於租賃生效時提供之房間設施有『沙發一組3000元,桌椅子一組3500元、電視一台7000元、冰箱一台6500元、衣櫃一組4500元、床架一組6000、床墊一組4000、冷氣一台20000元 、洗衣機一台6000元、置物櫃一組 等有價器具』,於本約終止時一併歸還甲方,如未歸還或物品損壞破損,乙方需依定價賠償。多一人合租需加500並需月付200水費

八、甲乙雙方同意,如乙方當月租金如超過約定繳納日30天未繳納時,本約自動終止,甲方可任意進入該出租房屋,更換門鎖,不需乙方同意,不須知會乙方,屋內所有留置物品皆以廢棄物論,甲方可任意處置並向乙方追討廢棄物處理費。

九、如因本約所生紛爭,雙方同意以台灣板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乙方如有通訊聯絡失聯或緊急狀態下房東得因為防止意外發生或緊急危害而開門解鎖查詢

十一、乙方之個人行為不得影響他人之安寧與安全。例:在其租賃房屋內嚴禁吸煙,聲音過大影響其他人、飼養寵物,使用瓦斯爐等有火燄及火苗之烹飪器具,房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品及毒品如經查獲,甲方得終止本租賃契約。🈲為保障其他房客居住品質及安全嚴禁 抽煙吸毒、聚賭、開PA、若發現非法行為會立即通知轄區員警解約押金一併不退還、

十二、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之網際網路從事非法情事,如經查獲,甲方得終止本租賃契約。除房客租賃的房間,租賃期間有使用權但屋子所有物依舊屬於房東,公共空間堆積雜物會當廢棄物處理並收清運費,再次勸導再犯則退租,房客不得有異議。房東有善盡管理人責任。

十三、本租賃契約終止時,乙方同意將其租賃之套房清潔完畢後歸還甲方,如未清潔,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新台幣3000 起之清潔費用。

十四、合約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約,需另定書面契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不定期租賃。

十五、承租合約期間內如有非自然生故於此房屋內需由法定代理人及直系親屬負責賠償新台幣 二仟萬元整。

第柒條:磋商寵物條款:

1.甲方同意乙方飼養一隻貓咪,因房間內裝潢係用壁紙,窗簾,如有破損需於租約期滿時,由甲方指派師傅估價,並由乙方照價賠償.

2.房間內家具沙發床墊,租約期滿時,必須經由甲方檢查如有污漬,破損,需由乙方照價賠償.

3.乙方飼養寵物如有產生貓砂等之垃圾需支付甲方每月500元清潔費!

4.乙方租約期滿時,需支付甲方3000元之清潔費用.

5.乙方如需要拿租約申報所得稅時. 須給付給甲方每月3000元租金至合約期滿. 乙方如需要申請入戶籍時. 須給付給甲方每月2000元租金至合約期滿

第捌條:違約處罰

一、乙方違反約定使用房屋,並經甲方催告及限期改正,而仍為改正或改正不完全時,甲方得終止本租賃契約

二、乙方於本租賃契約終止或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應即將租賃標的物回復原狀騰空遷讓交還乙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益,如不及時騰空遷讓交還房屋時,甲方得向乙方請求按照房租增加壹倍之違約金至遷讓之日止

三、乙任一方若有違約情事,至損害他方權益時,願賠償他方之損害及支付因涉及之訴訟費、律師費(稅捐機關核定之最低收費標準)或其他相關費用。

四、方如有違反本租賃契約各條款或損害租賃房屋等情事時,丙方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五、乙方如未按期繳納租金超過日期按租金1%計息超過 30天視為違約。若非本人住視同違約。

六、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時,他方各得終止本租賃契約,如有損害,並得請求賠償。

七,承租者需有正當職業 需出示証件或其他工作相關証明.租金 一租二押 都以匯款方式匯繳租 固定日期繳租/ 🈲🈲禁止非法或轉租他人使用🈲

第玖條: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 期限屆滿,承租人給付租金、違約金及交還租賃物,或出租人返還保證金,如不履行時,應逕受強制執行。

前述條款均為力租契約人同意,恐口無憑,爰立本租賃契約書一式二份,各執一份存執,以昭信守。

出租人(甲方):           聯絡電話:                          手機號碼:

承租人(乙方): 服務單位:            身份證字號:         公司地址:

戶籍地址:                 

公司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手機號碼:

家長姓名: 手機號碼:

乙方連帶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字號: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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