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 霸凌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5790/177590
「Line霸凌」:當你我都隱身於加害者群像時
Line全球註冊用戶已突破4億,日本有4900萬人使用Line,其中國高中生中有49.5%持有智慧型手機,Line的使用率就更高了。
在這些數字背後「Line霸凌」卻成日本社會裡的專有名詞。台灣亦然
歐美國家最常見的網路霸凌方.式,是使用臉書或推特散布網路謠言,透過尖酸字眼或不堪入目的照片來攻擊同學。
那種桌椅齊飛、暴言暴力相向的霸凌時代早已遠去,日本校園霸凌手段轉為「陰濕」險惡。
學生身上沒傷痕,也沒具體的「施暴者」與學生朝夕相處的導師或家長都難發現霸凌存在。
上月底一名高三女生安田(網路化名)用Line發給所有通訊錄上所有群組:「再見了」安田說完再見的隔天,便在家中自殺了,她母親泣不成聲地控訴:「這孩子長期被Line霸凌糾纏不清,實在太可憐了。
這些人萬萬沒想到,當時高中女生自殺的原因不是被辱罵或中傷,而是最新的日本Line霸凌手段:「無視」。沒有具體的施暴者,也許每一個人都參與,也或許沒有一個人參與。
一位日本女高中生在網路上說,她自己光Line的群組聊天室就有33個,每天有超過3000則的訊息要閱讀、回傳。因為假如「已讀未回」就表示「討厭其他人」那麼隔天上學時,她便會受到群組裡所有同學的「無視」。
「既然你已讀未回,表示討厭我們,那我們就把你當空氣。」這是女高中生對「已讀未回」的判斷。
「無視」並非惡言相向,而是原本同一個小圈的好友,突然間變成陌生人,在房東社群也一樣,你認識每一個人,但沒有一個人「看」見你。
必須告訴別人這事件 以對自我心理層面進行照護,否則我也會像上面那個自殺的女高中生安田一樣
寫出來這件事才會過去 放下
網路是個人人得以進出場域,法律用語為 「公然」網路上指責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且網路 常以文字書寫溝通,文字記錄都是證據
Q: 大雄有無言論自由,可在聊天室這樣批評 小趙? • 聊天室內的人沒有實體見面,大雄在聊天 室內的文字,算是「公然」侮辱嗎? • 小趙並不在場,而在聊天室的14個人,也 不一定知道小趙的真實模樣,會傷害到小 趙嗎?
• 在網路上罵人,與在現實世界中是一樣的 而且網路多半有文字紀錄,可以做為證 據。法官認為,只要侮辱行為能使不特定 人或多數人共見共聞,即可成立公然侮辱 罪,就算被害人不在場、沒有直接聽聞, 仍符合構成要件
若該部落格是一般人都可以上去瀏覽的空 間,沒有任何限制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 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 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 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 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誹謗罪的「真正惡意原則」
• 換言之,只要誹謗他人的人,能證明自己 不是出於「惡意」就可能不會構成誹謗 罪,這也是對言論自由的一種保障。
Q: 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有什麼差別? 什麼情況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什麼情 況又是誹謗罪?
邱同學不滿授課教授的上課和考試方法 在BBS上指責教授抄襲學生的作業想法作 為自己的學術發表,以「另一種形式之強 暴」為標題指控教授,連續發表了二篇文
因為邱同學非常清楚地強烈指出教授 「犯罪」行徑,教授認為嚴重影響他的 名譽,於是提出告訴。法院判刑這是 不實的指控,邱同學被判拘役55天,罰金4 萬9千多元
Q: 如果被教授抄襲作業的學生,是邱同學的 同學,邱同學有沒有言論自由寫「另一種 形式之強暴」為標題的文章指控教授?
如果教授真有抄襲學生作業而發表文章, 就要看抄襲的幅度,來判斷只是引註不當 或違反著作權法上的重製罪,如果抄襲的 僅是不重要的部分,也且非全文抄襲,是 引用觀念並以自己的筆法敘述,可能只 是漏了引註未必有侵害重製權;但若照抄學生作業,即使僅是部分抄襲, 都有可能構成重製,此時被抄襲者才有告 訴權。
• 如果教授真有抄襲情事,且抄襲的不是邱 同學的作業,邱同學不能提出告訴,但邱 同學是可表達他的看法。
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 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05條
恐嚇罪的構成要件,包括要有恐嚇的行為 ,同時客觀上足以使人心生畏懼,不管是 口頭或動作,即使不講話,例如公開周為 ,都可以是恐嚇的行為。
平常一般人不會輕易觸犯法律,但生活 在現代社會中,需要瞭解言論自由的範圍 與界線,也要多瞭解相關法律案例,才能 保護自己的言論自由權利
結論 • 「言論自由」背後基礎→「言論責任」。 自由的基礎,是建立在不傷害他人的原則上。
• 任何人可作任何評論,但若以不實誹謗、 語言暴力傷害他人,即可能受到被傷害者 的控告,誹謗言論不能免除責任。
• 沒有責任的自由,後果將會是所有的罪惡 ,都可以假自由之名以行,但不承受相對 的社會責任。
建議網路被霸凌者可以考慮不馬上回應、不重複看霸凌訊息、要保留訊息、要離開網路環境去做其他活動、要告訴別人這個事件、要與他人進行談話,以對自我心理層面進行照護。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1664/3610021?from=udn-referralnews_ch1008artbot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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