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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深情留不住,總是套路得人心

本日心靈雞湯:心軟也是一種病,一種犯傻的病!

我鄰居跟我說,這事雖然已過去一年多,仍然印象深刻,

去年冬,一個女生藉由廣告來到鄰居家找雅房說跟老公已買預售屋,但建商延遲交屋所以只要簽半年,急於想從夫家搬出,並要鄰居幫忙找停車位,於是我芳鄰雞婆幫忙四處打聽,也打聽到一個月租1400 機械停車位給她,

起初鄰居的雅房分租,她連公共空間照片都po上廣告,不料這些被惡房客躦了漏洞。她們是逮誰咬誰

簽約時忘記把6000租金的使用範圍,包水電瓦斯但不含冷氣費用等條列清楚,在模糊空間下。

這對夫妻房客已經火速進場埋鍋造飯。

房客認為所有的客餐廳沙發電視桌椅,廚房廚具都在她租金6000的範圍內。

甚至連其他屋主都打電話來關切怎麼有這麼好康的事。殊不知簡直是一場美麗誤會的開始。

事情 就在這對夫妻搬進來後一件件發生。

因為芳鄰是單身1天頂多煮一次早餐,吹冷氣3-4小時,

而這夫妻三餐三菜一湯,頻繁使用廚櫃拉壞了櫃門,瓦斯爐也點不著火,

除了碗筷以外全使用房東的。電鍋炒鍋,心想都包含在一天200元的租金了,不用白不用吧?

夏天到了。這對夫妻(妻 沒上班) 除外出時間,從晚間8:00回家到隔日早上8:00冷氣一天約開12小時吹到要蓋棉被,我鄰居終於忍不住跟她們提出冷氣費用大家分擔,

而這夫妻就開始上591搜尋法條說若是房東敢收冷氣費用那就法院相見,說當初的刊登有詐騙嫌疑,還要告廣告不實。

於是房東的善意與大度被說成是一場騙局,

詐騙是要有利可圖才可構成吧?

而我鄰居要是把台電帳單攤開應該是要倒賠了夫人又折兵吧

以契約條件看房客似乎用得沒違法,因為良心這個東西無法簽署在契約上。

有時候呢。房東借由形形色色的房客來學習到很多教訓很多。

當一個人要對人大開方便之門時也要睜大眼睛看清楚是什麼對象,

否則就只能說引狼入室咎由自取了吧,分享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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