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3日電(作者 張亞中)

二二八事件起源於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的查緝私菸販賣事件,本省人發動暴動於隔天的二月二十八日,民國政府調動政府軍開始平亂於三月九日。如果說本省人的受難日是“三月九日”政府軍開始鎮壓以後的事,那麼“二二八”可說是外省人的受難日,外省人死傷大都發生於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八日,被發起暴動的本省人攻擊而死傷。

當時外省人遭本省人攻擊的“受難”人數,因未在台灣省登記戶籍,而無法充分得知,也無法獲得補償,但其中一位就是“嚴家淦”。嚴家淦時任財政官員,遭本省人暴動毆傷,逃入林獻堂家的祖厝躲藏,才逃過一劫。依二二八基金會的標準,嚴家淦也是名符其實的“受難者”,但是運氣不如嚴家淦的外省人可就多不勝數。

  外省人死傷數字不比本省人少到那裡去,卻連馬英九當政八年都沒辦法公布。依當時現地記者唐賢龍的《台灣事變內幕記》引述警察單位公布的數字如下:外省人死亡人數四三二人,其中軍士官十六人,士兵七十四人,教師和公務員六十四人,一般外省人二七八人。外省人受傷人數二一二六 人,其中軍士官一三○ 人,士兵二六二人,教師和公務員一三五一人,一般外省人三八三人。外省人失蹤人數八十五人,其中士兵三十七人,教師和公務員二十四人,一般外省人二十四人。

外省人受難人數共計二六四三人,這個數字還不包括被武裝暴動民兵“羈押”的人數。當時有很多外省人遭本省人暴徒羈押凌虐,由政府軍隊救出。依二二八基金會的定義,被“羈押”一小時就算“受難”,那外省人被本省暴徒“羈押”的人數更是龐大。外省人實際死傷受難人數,和二二八基金會統計的本省人受難人數一樣,會比當時經媒體記者引述官方公告而報導的數字多。

  當時暴動的本省人占據街道,盤查路人,先用閩南語問話,聽不懂閩南語,或無法用閩南語回應的人立遭毆打拘捕。能用閩南語回答的人,暴動的本省人會再用日語問話,若能用日語回應,會再被要求唱日本國歌“…之代”,以確定是不是真正的“本省人”。這是當時的悲劇,區別本省人與外省人的工具,竟然是日語與“…之代”歌曲。

  以下是幾則有關二二八事件外省人受害的描述。我們希望這些都只是惡意的傳言,但是迄今讀來,仍讓人感覺心酸,而這些“傳聞”,對於當時外省人的心境也產生巨大影響。

距離台灣省菸酒公賣局三百公尺外,就是孫運璿紀念館,此處原是行政院長官邸。館內展示著一份日記,幾乎是當時最重要的一頁紀錄,但卻沒被多少人注意。日期是二月二十八日,孫運璿寫道:

  “昨晚太平町專賣局職員,因緝私煙發生聚毆,結果民眾死傷各一,惹起公憤.今日上午民眾數千人圍攻專賣局,分局內地職員多被毆傷,且有數人斃命.下午復包圍長官公署與及警察發生衝突,復被擊斃數人,事態愈形擴大,演變成本省人排外風潮,遇見外省人即打。下午三時許長官宣布戒嚴令,暴徒四出滋擾。余在公司,三時半蔡課長來告:外間情勢緊張,應提前下班以免生事。當即召集緊急會議,提前於四時四十分下班。五時左右,聞暴徒已至台北支店,乃急尋黃協理,同至蔡課長家中躲避。及暴徒至公司後,內地人皆已避去,故未肇事。晚間,與蔡瑞堂、周春傳談及此次不幸事件,頗為痛心,尤其是令日人看見我們自己火拼更覺難堪。”

台灣桃園平鎮客家人,台灣近代歷史學家的戴國輝先生,在其《愛憎二.二八》一書的序言“我是怎樣走上研究二二八之路”中寫到:

  “有些流氓模樣的青壯年,则仿效日本人頭綁白布巾,口罵‘支 ……人’、‘清…國…奴’,不分青紅皂白地找出外省人毆打出氣,連就讀於台北女師附小(現台北市立師院實小)的外省小孩也無法倖免,慘遭拳打腳踢後,還被推入學校前的深溝中。連我也因閩南語不甚靈光,而被迫唱日本國歌,以證明台灣省籍身分。”

  香港《新聞天地》週刊所載《台灣人為的颱風》一文的節錄:

二二八的內情是,這個偏激的排外行動,轉變為看見外省人就打,打得頭破血流,直到打死為止,當時台灣人幾乎是總動員,各階層人物都參加,流氓、地痞、青年、學生、失業分子、店員、年老的,都視外省人為敵人,女孩子和老太婆则在旁指點或拍手,這類殘忍的行逕,使每個人充滿恐怖和憤怒!人們說,公務人員因職務關係或許得罪了台胞,但妻子兒女,並無罪過,卻亦不能倖免﹗…‘阿山’是台灣同胞對內地人的一個普遍稱號,‘阿山’們在這一次事變中始終演著一個可憐的角色。因為在事變的幾十天時間裡最重要的一件工作就是打‘阿山’也。他們考驗你是否‘阿山’的方法,一是說‘台灣話’,二是說‘日本話’,三则唱‘日本國歌’,有一項考不來,那一定是‘阿山’無疑,於是輕则毆辱,重则打死,或者當成‘俘虜’集中起來,東西就搶來燒了,最慘的還有把小孩子由兩個人拉著頭和腳扯死,也有抓著小孩倒舉起來撞死的,一個孕婦曾被刺刀刺穿腹部。大凡婦女孩子,只要是‘阿山’,都不能倖免,我們是仇敵嗎?不然就是‘阿山’有罪?…三月一日紛亂狀態更加擴大,見到‘外省人’就加毆打,許多‘外省人’開的商店,甚至於外省人來台公教人員的私宅的東西也被搬去焚燬。”

  歐陽予倩〈台遊雜拾〉,原載一九四七年四月二十日上海《人世間》雜誌:

可是在這時候,馬路上已經是見著外省人就打,見著穿制服的打得厲害,稅吏,獄吏、總務課長之類尤甚。那些從海南島回去的兵,從福建回去的浪人,行動最為兇暴,女人、小孩子也有遭他們毒手的。暴民憤怒的時候,的確可怕,當時有的醫院甚至不敢收容受傷的外省人。”

  雪穆〈我從台灣活著回來〉。原載一九四七年四月五日上海《文萃叢刊》第二期〈台灣真相〉專題:

有一對衣冠楚楚的年輕男女從這裡走過,馬上被群眾團團圍住喊打,這對男女嚇得面色慘白,急忙跪下來求饒,這時有兩三個十來歲的小孩擠進去,幾腳把他們踢翻,群眾們就開始拳腳交加、棍棒齊下,一陣亂打起來,起初他倆還在轉動掙扎,後來就血肉模糊地倒斃在地上了。…。到了基隆港口裡,小艇正來往穿梭,在打撈浮在水面的屍首,據說這些屍首都是在黑夜裡一樣用小艇把活人運到港心投下去的。此時有成群的人站在岸邊觀看,有的老太婆扶著手杖,年輕的婦人提著裙子--大約她們發現了她們底愛子或丈夫,在那裡搶天呼地的嚎哭著,這種景象真是使人膽寒。”

  曾可今著《二二八真相》之〈台灣別記〉內提到:

「二.二八’那天下午,從基隆來台北的火車有一些外省籍的旅客,下車時被暴徒毆打。從高雄來的火車中,有一外省旅客被打九次,過鐵橋的時候被丟入河中。在台北火車站附近,有些穿著中山裝的公務員被打後,皮包,手錶,自來水筆,金戒子等財物都被搶走;有些被搶後在逃跑中再被打死。萬華車站有一個穿旗袍的少婦被脫去衣褲強姦,又被迫裸體跳舞。太平町有某公務員之妻懷孕待產,被暴徒剖腹,將胎兒取出擲地。某公務員之小孩被暴徒將雙腳倒懸,再向下擲,頭破而死,還有些婦孺是被暴徒把雙腳拉開裂死的。…”

  鴻民著《二二八真相》第二章〈二.二八史料舉隅〉:

據基隆逃返上海人士說,二月二十八日該地騷亂情形稱﹕毆打老太婆與軍警殺人傳到基隆,地方頓形不安,次日台北暴動傳來,空氣益緊張。當晚數十台人在大世界戲院集結,電影散場,台人檢查所有顧客,先以台語(既閩南語)問,‘你是哪省人﹖’聽不懂得人馬上拳打腳踢,一頓痛毆,聽得懂的人,又改以日語盤問,答不出即斷定是冒充台民的福建人,打得更重,當場一個福建人被打死。”

  《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第二章〈事件之暴發與衝突之擴大〉:

  “…暴民不僅燬物,也對外省人不分青紅皂白地屈辱毆打。在本町、台北火車站、台北公園、榮町、永樂町、太平町、萬華等地,均有不少外省人無端挨打,新竹縣長朱文伯與台北市地政局長亦遭羞辱或痛毆。一般認為這是一年半以來的積怨所暴發出來的盲目排斥外省人暴動。於是無助的小公務人員及其來台旅行眷屬或經商的外省人成了代罪羔羊。許多聳人聽聞的暴行也傳出了,據聞有殘忍的流氓,在調戲少婦後,將母子一起打死;以日本軍刀砍殺孕婦。以上記述應是有真有假,有事實有傳言,但是已引起高度恐慌。以下是一些當時報紙的報導:三月十日大公報標題“留台外省人均急求去”;二十三日的《藍世報》,大標題是“台灣事變後福州旅台者紛紛逃回;‘暴民’割傷耳鼻,剖腹分屍”;二十三日全民報“汕籍公務員逃難歸談台灣事變慘象”;二十六日中央日報“飽歷台變驚險,外省人返榕廈,在基隆候輪者數猶逾萬人”

  目前在台灣操弄二二八事件者,大多有其政治目的,對二二八的歷史作選擇性的論述,把二二八事變定調為“國家大屠殺”、“政府無故殺無辜百姓”、“外省人殺本省人”,結果“菁英付之一炬”。對人命的關懷不應有雙重標準,民進黨與政府迄今為止,從來沒有去譴責那些胡亂打殺外省人的暴徒,對於當年死傷的外省人也沒有過一語的同情。每年政府都在紀念二二八,但是這個真相卻是石沉大海,連每年去二二八紀念會的馬英九,都沒有對外省人的受害表達過遺憾,也沒有試著為他們討回一些公道,更沒有對曾經保護外省人的本省人表達過肯定與感謝。

  二二八事件中確切可考的統計,本省人受難死亡失蹤人數約八百餘人,外省人受難死亡數沒有正式統計,依唐賢龍引述警察單位公布的數字約四三二人,失蹤人數不詳,外省人少一些,但所佔人口比例外省人則高很多。

  可貴的是,當時外省人被攻擊時,很多本省人站出來保護外省人。後來本省人被追緝時,很多外省人站出來保護本省人。矛盾的是,死傷的外省人大部分不是國民黨員,死傷的本省人很多是國民黨員。但這些事實,利用二二八事件進行台獨鬥爭的人沒興趣,尤其是日本皇民的後代,他們故意操作成“國民黨”或“外省人”與“本省人”的對立,更進而製造成“中國人”與“台灣人”的對立。當二二八事件成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民國政府是打壓台灣人民”、“台灣人與中國人的對立”的政治工具時,這些二二八事件中受害的真正無辜者,也只能沉冤莫白了。

作者張亞中,孫文學校總校長、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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